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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乔恩在台北酒驾被拘 向公众道歉

2018年1月4日凌晨1点,陈乔恩在台北驾车时,被查出饮酒驾驶,当即被警察进行拘捕,并被转移到台北地检署关押。在当日上午10点交上10万新台币取保候审后,离开台北地检署。

陈乔恩在被警察检查时,吐气酒精含量高达0.67,而台湾地区“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”规定,吐气酒测值超过每公升0.15毫克就算酒驾。她被台湾大安分局以“公共危险罪”移送检察机关。

取保候审后离开台北地检署的陈乔恩。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
在离开关押地之后,陈乔恩在上午12时发布微博,透露自己是“昨天晚上在家中泡澡喝了酒”之后,想“駕車去家附近買宵夜吃”,才会造成酒驾。她自己也承认这是“对自己的不負責,更是对他人的不負責”,并进行了道歉。

根据台湾地区“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”规定,陈乔恩可能会遭遇被扣押汽车、吊扣驾驶执照一年,以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的处罚。
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dianyingjie.com/2018/0105/24428.shtml